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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验收

发布日期:2009-11-12  浏览次数:8277

  2009年11月10日至11日,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林红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组来颍上县考核验收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颍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树生,县政府副县长马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焦斌及县环保局等有关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参加验收汇报会。验收汇报会由省环保厅自然生态处副处长沈彬主持。



  验收组先后实地考察了八里河风景区、六十铺经纬农业循环园区、县城北新区、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迪沟风景区,并进行了认真考核和问卷调查。在听取颍上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汇报后,验收组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反馈,大家一致认为:颍上县创建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保障有力;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创建工作资料齐全。验收组同意通过颍上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并将按程序报国家环保部验收批准。验收组还对颍上县进一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树生对林红厅长和验收组一行来颍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真诚的感谢,他说,在全县人民多年的不懈努力下,颍上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认真审议和把关,顺利通过了验收。此次顺利通过验收,既是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对颍上这一阶段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下一步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在国家、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颍上将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构建生态和谐新颍上。

  据了解,近年来,颍上县委、县政府坚持走生态立县、生态强县之路,在认真总结小张庄、八里河经验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路,调整发展关系,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相关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对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开展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以来,全县干群的生态意识普遍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更有的保护,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生态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生态城镇和生态农村建设不断得到提高和完善,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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